国家四部委再发文,进一步推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!
近日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、公安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、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:《通知》)。 《通知》指出,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9: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。东部、中部、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%、90%、95%。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。 [...]
近日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、公安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、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:《通知》)。 《通知》指出,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9: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。东部、中部、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%、90%、95%。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。 [...]